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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史密斯中国遭前高管举报 涉及税务、利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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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亿尚风范
时间:2023-10-17

知名家电品牌、美股上市公司A.O.史密斯(AOS.N)在中国正面临一系列举报,举报人为数名前员工,包括曾在这家公司任职超过20年的前高管。

  第一财经获悉,A.O.史密斯的中国区(下称“史密斯中国”)前CFO朱军日前向多部门实名举报,称前东家涉嫌重大转移定价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受理并正在稽查。

  同时,朱军与A.O.史密斯(中国)环境电器有限公司前总经理陈东联名向国家反垄断局举报A.O.史密斯实施纵向垄断协议行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目前正在调查。

  江苏省市监局答复记者称目前无法透露相关具体信息,“如果有处理意见会告知当事人,如果有处罚结果的话会公告”。

  史密斯中国对第一财经确认了上述举报的存在,并表示公司已配合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称公司对这些举报已有预警,和举报人曾有过交涉。

  目前,当事双方未获得有关部门进一步反馈。

  与此同时,史密斯中国也将包括朱军、陈东在内的几位前员工及相关主体告上法庭,提诉理由包括涉嫌窃密、侵权等。史密斯中国将举报视为被告方对诉讼的反弹。不过,由于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第一财经未能获得关于案情的详细信息。

  矛盾双方均对第一财经抱怨,这些举报和诉讼牵扯了自己大量精力,但同时表示了积极应对的强硬态度。两方均表示,一切交由法律评判。

  举报:涉嫌非法避税、转移利润及税款

  朱军和陈东二人分别在史密斯中国工作了23年和24年,于2021年先后离职,如今却都站到了举报前东家的台前。

  朱军在实名举报函中指出,史密斯中国在关联公司产品出口转移定价上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实。

  具体来看,史密斯中国在产品出口销售上分为第三方客户销售和关联公司销售。史密斯中国在2012年为取得税收协定优惠,在中国香港成立艾欧史密斯巴巴多斯(香港)分公司后,为了体现中国香港分公司有业务行为,将原来由中国公司直接出口的韩国等客户转由中国香港分公司管理,中国台湾地区销售仍由中国公司直接运作。

  举报函称,中国公司的关联客户包括艾欧史密斯美国公司、印度公司、欧洲公司、巴巴多斯(香港)分公司等皆为中国公司的关联公司,中国公司在出口销售产品给关联公司的价格制定原则为:成品定价为成本加成15%(出口印度成品一度只加成8%);半成品及备品、备件为成本加成5%~10%,完全没有按税务法规要求采用第三方定价原则,涉嫌非法避税、转移利润及税款至他国的行为。

  “我给你一个数据,我们中国公司一年大概60亿人民币销售额,整个出口额只有大概一个亿不到,其中中国香港公司大概2000万元。国内定价有营销、有服务,有方方面面成本方需要包含进去,出口定价如果一样高反而不符合常理。”史密斯中国对第一财经表示,中国区的转移定价政策是在集团全球框架下,根据实际功能和情况制定的;史密斯中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转移定价做了充分的披露和备案。其同时提到,公司聘请了安永作为审计机构以保证合规性。

  朱军则在举报函中提到,史密斯中国因为同样的定价避税方式在2018年前后被常州税务局反避税部门立案查处,查实后公司被追缴了巨额税款及滞纳金。

  朱军提到的公司是艾欧史密斯电气产品(常州)有限公司,2011年8月该公司被美国雷勃电气收购。“税务局通过纳税评估发现,史密斯卖给自己关联公司的产品价格,较之后来雷勃的定价显著低,这意味着史密斯在中国少交税,在美国多交税。我当时代表美国总部去和税务局协调,税务局要求公司补税。当时史密斯补了1300万~1400万元税款,交了300万~400万元滞纳金,这不叫罚款,叫特别纳税调整。”

  史密斯中国对第一财经表示,公司目前管理层以及美国总部对常州一事并不知晓。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财税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朱军举报的事项在许多企业中都存在:“很多公司都会通过境外公司周转,这个过程中需要证明境外公司有没有实际控制境内公司。如果境外公司实际由中国内地公司控制,那么也会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裁量权最终在税务机关。”

  朱军提供了据称当时案件经办人的电话,但第一财经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记者致电常州市税务局,对方称不清楚此事,当被问及应该向何部门和个人核实时,对方称也不清楚。

  记者联系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得到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检举事项的受理、登记、处理及查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所以不能告诉你任何处理情况”。

  朱军在另一份举报函中提到,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下称“热水器公司”)是艾欧史密斯集团公司在中国内地业务的实际总部。艾欧史密斯为了能规避10%的预提所得税,减轻税收负担,先后将全资控制热水器公司的艾欧史密斯(中国)投资公司(下称“史密斯投资”)包装为巴巴多斯离岸避税港艾欧史密斯(巴巴多斯)有限公司和艾欧史密斯巴巴多斯(香港)分公司的子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享受5%的股利分配优惠汇率,累计享受税收优惠近1.5亿人民币,但中国香港公司并未真正意义上参与管理。

  此外,朱军举报史密斯中国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过程中存在水分,通过员工划转等手段使热水器公司的研发人员占比和科技人员占比指标双双达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标准,涉嫌违规。

  除实名举报信外,朱军还向有关部门提供了包括公司内部备忘录在内的其他证据材料配合调查。

  史密斯中国向第一财经确认,中国管理团队确在南京办公,有三家主要业务公司。工商信息显示,热水器公司和水系统公司由史密斯投资控制,地址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电器公司由艾欧史密斯(香港)有限公司控制,地址位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

  对于朱军的指控,史密斯中国认为自身的合规性经得起考验,“他举出这两个点都是我们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不会这么好忽悠”。

  牵扯一系列诉讼

  “且不说举报的事情属实与否,这些事情都发生在他们任职期间,他们就需要履行忠实义务。如果是下面人做账的一些瑕疵,那朱军有可能不知晓,但如果他举报的这些事情(属实),他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史密斯中国相关负责人说。

  朱军则表示,举报的所有操作在当时都已向美国总部汇报,是公司行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孙建章律师认为,此案中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如果查证属实,则属于刑法上的立功情节。同时,在案件中还要判断以及认定其是否为直接责任人,即要查明其行为是上级领导强迫,还是公司集体研究决定或自主决定等。

  另外,今年“3·15”,有媒体接到举报,称史密斯中国涉嫌将大量滞销库存产品回购返厂并更改生产日期后重新卖给消费者,史密斯在告知代理商该批产品将被“召回并销毁”后,大部分产品返厂后被用于销售且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举报人认为史密斯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并涉嫌“以旧充新”“以次充好”。举报人为史密斯中国前员工。

  史密斯中国对该举报进行了回应,称进入市场的返厂产品均通过严格质检;重新标注生产日期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要告知消费者尚无明确法律规定。

  朱、陈等前员工与老东家的纠葛,不只是举报,还牵扯到一系列前面提及的诉讼。

  “我们对他们的一系列侵权行为进行了起诉,这(举报)是他们压力之下的反弹行为。”史密斯中国告诉第一财经。

  此前,史密斯中国作为原告方将不包括朱军、陈东在内的四位前员工及相关主体告上法庭,被告方后上诉至最高法。

  今年3月,史密斯中国方面又提起新的诉讼。陈东称相关案将于今年7月开庭。

  由于一系列诉讼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第一财经未能获得相关案情的更详细信息。

  在许多商业机密和专利纠纷判例中,原告一般会等侵权方发展到一定规模再起诉。但史密斯中国在前高管创业之初就选择“拔刀”。对此,史密斯中国对第一财经说,“我们的想法不是要‘宰’谁,是希望他们停止类似的错误行为,我们还抱着他们说不定还能回来继续共事的想法。这些诉讼选择我们都和美国总部进行过沟通。”

  朱军介绍,史密斯中国现任总裁邱步曾与他就诉讼及相关问题有过沟通,“(邱步)对我还是做到了先礼后兵的。”对于这位老东家的现任掌舵者,朱军称自己和邱步的私人关系此前一直很好,两家人走得也很近。

  第一财经试图通过多渠道联系邱步,但未能成功。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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